事件:9月11日合法配資炒股,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新國十條”)。
點評:“新新國十條”目的是延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導向,基于保險功能定位出臺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制度要求。黨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上指出,要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賦予了保險業清晰功能定位。作為2006年《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保險國十條”)、2014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新保險國十條”)之后國家層面指導保險業發展的又一重磅文件,本次“新新國十條”為新階段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提出制度性的要求和指導。
“新新國十條”引導行業在防范化解風險的前提下實現高質量發展。“新新國十條”明確行業發展目標,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蓋面穩步擴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務持續改善、資產配置穩健均衡、償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內控健全有效的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框架,保險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監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場體系完備、產品和服務豐富多樣、監管科學有效、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業新格局。具體舉措上,要求在防范化解風險的前提下實現高質量發展。防范風險方面,嚴格審批保險機構,首次提出穩妥有序推進減量提質;實行高風險高強度監管、低風險低強度監管的差異化分類分級管理機制;穩慎推進風險處置,對風險大、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保險機構,收繳金融許可證,依法進入破產清算程序。高質量發展方面,負債端提出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積極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提升健康保險服務保障水平以及健全普惠保險體系四大方面,將保險業的發展與民生保障深度結合;資產端更加強調耐心資本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出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服務科技創新和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以及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的要求。
預計行業正本清源,差異化監管有利于頭部險企加快高質量發展步伐。“新新國十條”提出,將強化評級結果運用、推動保險銷售人員分級分類管理、加強產品費差監管等,預計率先進行渠道產品改革的頭部公司更符合監管低風險的評定標準,有利于推動其加快高質量發展的進程。發展方向上,“新新國十條”強調產品與服務的深度融合,頭部公司率先布局產品+服務體系,如財險風險減量管理、養老險與養老服務結合、健康險與健康服務融合等,有利于搶占先機,獲得先發優勢。
投資建議:“新新國十條”利好引導行業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實現高質量發展,維持行業“增持”。
風險提示:監管更為嚴苛;行業轉型不及預期;長端利率下行合法配資炒股。
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在線配資觀點